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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記工廠與特定工廠管理及輔導相關書件

「工廠管理輔導法」部份條文修正,業經行政院以109年3月18日院臺經字第1090007168號令定自109年3月20日施行。 
經濟部已訂定「納管」、「特定工廠登記」、「臨時登記工廠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申請書及相關書件,請逕至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特定工廠登記與未登記工廠專區」下載參閱。 

各項環保許可文件之諮詢窗口與專線: 
一、環境影響評估法: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綜合企劃科 2720-8889轉1763、1764、7233)。 
二、空氣污染防制法、噪音管制法:空氣污染防制計畫書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申請(空污噪音防制科 2720-8889轉7245陳先生)、及噪音防制。 
三、水污染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部分計畫書及毒化物(水質病媒管制科 2720-8889轉7261張先生)。
四、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廢棄物處理管理科 2720-8889轉7289詹小姐)。
五、資源回收部分:生產製造之包裝、容器,若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回收項目,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辦理相關事宜(資源循環管理科 2720-8889轉4570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