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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廚餘全回收問答集

1.家中廚餘該怎麼分類?
臺北市的廚餘回收分為「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兩大類,豬可以吃的放養豬廚餘,不能吃的放堆肥(非養豬)廚餘。(1)堆肥廚餘如:果皮、茶葉渣、樹葉等。(2)養豬廚餘如:吃剩飯菜、菜葉、過期食品(油鹽、調味料及已酸臭腐敗者除外)等。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等雜物及垃圾混入廚餘中。椰子殼、榴槤殼請勿混在廚餘中,應另以其他容器收集後併同送交回收車。廚餘回收相關資訊請至環保局網站(http://www.dep.gov.taipei/畫面下方的「廢棄物處理/廚餘回收資訊」)查詢或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91)。


2.何處可以索取廚餘堆肥成品?
本局各區清潔隊回收之堆肥廚餘分別由內湖廠、木柵廠及北投廠自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北投廠高溫蒸煮後產製液肥,成品皆免費提供民眾領取,一般民眾若有需求,請逕洽環保局內湖垃圾焚化廠(27961833轉226)、木柵垃圾焚化廠(22300800轉615、312或313)、北投垃圾焚化廠(28360050轉461或468)免費索取。

3.生肉、生內臟、生菜葉都是生食,為什麼屬於「養豬廚餘」?
養豬廚餘標售給養豬場後,養豬場會經過高溫蒸煮的處理程序後再給豬隻食用,所以只要是可以食用的食物,都屬於養豬廚餘。

4.過期食品、鹽、調味料或油品可以回收嗎?
 家戶中過期的調味料,因數量較少,尚不致影響作為豬食飼料之品質,可分類為養豬廚餘回收,至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勿置入養豬或堆肥廚餘。非家戶每日平均垃圾及廚餘排出量達30公斤者,應交由民間代清除處理業者清理,並依其清理規定辦理。

5.如果不小心把所有廚餘都混在一起,到底該歸類為養豬廚餘還是堆肥(非養豬)廚餘?
混雜大量堆肥廚餘或夾雜已酸臭腐敗的食物時,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6.樹葉、花材、茶葉殘渣、咖啡殘渣、甘蔗渣、中藥殘渣並不是廚餘,可以回收嗎?
這些有機物雖然無法養豬,但可堆肥再利用,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回收。

7.食用後或燉湯後剩下的骨頭,該怎麼分類?
食用後剩下的骨頭不易完全破碎,豬隻無法吞嚥,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8.家中的貓砂是木屑做的木屑砂,可以回收嗎?
貓砂並非廚餘,且夾雜動物糞便,有衛生安全之虞,故不回收,請併入一般垃圾清理。

9.如何申請田園城市有機肥料?領取地點在哪?
臺北市民可於每季開放申請期間,將以新聞稿及臉書通知,並透過「田園銀行網路平台」線上申請,每季每人限領取1份,每份10公斤,滿額為止。

領取地點:詳參本局局網公告地點

申請及發放時間可密切關注臺北市環保局Facebook粉絲專頁或田園城市Facebook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