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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廚餘全回收問答集

1.家中廚餘該怎麼分類?
臺北市的廚餘回收分為「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兩大類,豬可以吃的放養豬廚餘,不能吃的放堆肥(非養豬)廚餘。(1)堆肥廚餘如:果皮、茶葉渣、樹葉等。(2)養豬廚餘如:吃剩飯菜、菜葉、過期食品(油鹽、調味料及已酸臭腐敗者除外)等。請除去外部包裝,並請勿將筷子、湯匙、牙籤等雜物及垃圾混入廚餘中。椰子殼、榴槤殼請勿混在廚餘中,應另以其他容器收集後併同送交回收車。廚餘回收相關資訊請至環保局網站(https://www.dep.gov.taipei/Default.aspx 畫面下方的「垃圾、廚餘、資源回收/廚餘回收資訊」)查詢或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91)。

2.何處可以索取廚餘堆肥成品?
本局各區清潔隊回收之堆肥廚餘分別由木柵廠自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北投廠高溫蒸煮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及液肥及內湖廠收集廚餘滲出水產製液肥,成品皆免費提供民眾領取,一般民眾若有需求,請逕洽環保局內湖垃圾焚化廠(27961833轉224)、木柵垃圾焚化廠(22300800轉312)、北投垃圾焚化廠(28360050轉454)免費索取。

3.生肉、生內臟、生菜葉都是生食,為什麼屬於「養豬廚餘」?
養豬廚餘標售給養豬場後,養豬場會經過高溫蒸煮的處理程序後再給豬隻食用,所以只要是可以食用的食物,都屬於養豬廚餘。

4.過期食品可以回收嗎?
食物若僅過期但尚未酸臭、發黴,回收後經高溫蒸煮殺菌,仍可給豬食用。

5.如果不小心把所有廚餘都混在一起,到底該歸類為養豬廚餘還是堆肥(非養豬)廚餘?
混雜大量堆肥廚餘或夾雜已酸臭腐敗的食物時,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6.樹葉、花材、茶葉殘渣、咖啡殘渣、甘蔗渣、中藥殘渣並不是廚餘,可以回收嗎?
這些有機物雖然無法養豬,但可堆肥再利用,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回收。

7.食用後或燉湯後剩下的骨頭,該怎麼分類?
食用後剩下的骨頭不易完全破碎,豬隻無法吞嚥,請歸類為堆肥(非養豬)廚餘。

8.家中的貓砂是木屑做的木屑砂,可以回收嗎?
貓砂並非廚餘,且夾雜動物糞便,有衛生安全之虞,故不回收,請併入一般垃圾清理。

9.過期的鹽、調味料和廢食用油可以回收嗎?
鹽及調味料為養豬廚餘,另廢食用油會影響堆肥品質,故廢食用油屬資源回收之一般類,可用瓶子盛裝並加註廢食用油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