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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戶廚餘回收政策說明

一、背景說明
廚餘為家戶垃圾中水分主要來源,也是垃圾容易發臭的主要原因,而廚餘是可再利用的資源,以往「廚餘類」約佔垃圾成分的30%~40%,如可將廚餘與其他垃圾分離回收再利用,除有利資源永續利用外,免費回收廚餘也可以讓市民減少專用垃圾袋使用量,減輕民眾垃圾費負擔,對環境保護有正面幫助,達到「垃圾全分類,零廢棄」之目標。本市自民國92年12月26日起全面免費回收家戶廚餘,希藉廚餘回收計畫措施,建立廚餘回收線上清運系統,可以降低環境污染,讓有機資源能充份回收利用,創造價值,不管是飼料化或堆肥化都是使有機資源得以循環再利用之途徑。

二、廚餘分離清運前置作業
(一)收運車輛改裝
以原有垃圾清運體系及車輛作為本市廚餘分離清運之回收車輛,將垃圾車加掛廚餘桶舉臂收運設備,方便市民同時排出廚餘及垃圾,於92年12月前完成全市198條垃圾清運路線車輛改裝工作,並自92年12月26日起全面實施家戶廚餘分離回收。
(二)試辦廚餘分離清運
本局自89年6月起在內湖區西湖、西安里開始試辦,獲得民眾充分的支持與配合,同年9月擴大為12行政區17里,90年4月再增加為51里,配合車輛改裝試辦清運路線,至92年10月增加至82條垃圾清運線試辦(253里試辦)計253個里試辦,其中122個里全面回收,131個里部分回收。
(三)宣導作業
各里里長於本局辦理廚餘回收宣導及實施期間,皆配合協助發送里民「臺北市家餘全面回收宣導單」摺頁,並宣導里民相關配合與注意事項及懸掛、張貼宣導布條與宣導海報。

三、廚餘再利用處理
(一)臺北市家戶廚餘回收分類:
1.養豬廚餘:
本府環保局自92年12月起與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合作試辦廚餘養豬經驗,將烹調過之食品及養份較高之廚餘分類為「養豬廚餘」,普受養豬業者歡迎。
2.堆肥廚餘
纖維粗大之蔬果殘渣及庭院落葉等較不適合豬食之廚餘分類為「堆肥廚餘」。
(二)廚餘再利用管道
1.委託處理
現階段本局回收之堆肥廚餘,亦依據行政院環保署「一般廢棄物-廚餘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委託領有「肥料登記證」之合格堆肥廠(場)、或合格有機廢棄物處理機構再利用處理。養豬廚餘則依照前述行政院環保署公告之規定,以養豬方式進行再利用,本市回收之養豬廚餘採分(行政)區標售方式辦理,養豬廚餘再利用廠商均為經農政單位核准之合格養豬場,設有廚餘高溫蒸煮設備(養豬廚餘均經90℃以上,至少1小時之高溫蒸煮殺菌)、破碎、過濾及污水處理設施,且環境衛生經本局邀請學者專家評鑑成績達80分以上方得參加價格標的開標。
2.自行處理
本局區隊清運收受後進木柵廠之堆肥廚餘先暫存於貯坑中,待3~6個月暫存瀝乾水分及初步翻堆醱酵,使廚餘因瀝除水分及微生物作用下,自行堆肥化形成土壤改良劑,至於其他二廠進廠之堆肥廚餘則直接透過北投廠之蒸煮設備及內湖廠之破碎脫水設施前處理後,自行堆肥再利用產製土壤改良劑,另部分堆肥廚餘則委託民間再利用機構以多元化管道再利用。

四、堆肥成品免費索取
本局各區清潔隊回收之堆肥廚餘分別由木柵廠自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北投廠高溫蒸煮後堆肥再利用產製固體土壤改良劑及液肥及內湖廠收集廚餘滲出水產製液肥,成品皆免費提供民眾領取,一般民眾若有需求,請逕洽環保局內湖垃圾焚化廠(27961833轉224)、木柵垃圾焚化廠(22300800轉312)、北投垃圾焚化廠(28360050轉454)免費索取。

五、結語
家戶廚餘回收可減少垃圾量,促進有機物質回歸大地,有利環保,而廚餘回收使垃圾不易發臭,更可改善家戶環境衛生,並減少垃圾費支出,一舉數得,本局為讓市民大眾了解廚餘回收的好處與分類回收方法,特增設「廚餘回收網站」提供相關資訊供市民查閱。家戶廚餘回收是本市繼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第二波環保革命,經本局妥善規劃後審慎推動,持續進行能源化再利用方式試驗及提煉生質酒精等,朝多元化去化方式有效再利用回收廚餘,並減低再利用成本,並加強宣導民眾廚餘分類觀念,以利民眾更能簡易便利分類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期盼市民大眾踴躍配合,使本市朝向永續發展的生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