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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主動寄發「未定檢」及「切結報廢」通知書 貼心提醒機車車主避免受罰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 空噪科
發稿日期: 108年 6月 30日
聯 絡 人: 楊科長梅華 
聯絡電話: 0975-765-592

臺北市環保局今(30)日表示,為精進便民服務,該局篩選連續3年(105-107年)未辦理機車排氣定期檢驗且符合交通部切結報廢專案之車主,分別主動寄發約1萬4千件「定檢提醒通知書」與6千件「切結報廢通知書」,以提醒機車車主按時檢驗,且符合切結報廢車輛可逕行報廢,以免受罰。

環保局說明,空氣污染防制法於107年8月1日修正通過後,新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無論使用與否,皆須定期排氣檢驗,未定檢罰鍰500元,逾期6個月仍未定檢,處3,000元罰鍰。另交通部公路總局「切結報廢專案」規定,凡民國91年前出廠,且97年8月1日後無使用道路違規、無投保強制險及無排氣檢驗紀錄之機車,可能已屬無使用機車,得逕行切結報廢。

環保局經篩選發現約有2萬名車主已連續3年(105-107年)未辦理機車定期排氣檢驗,其中有6千輛車主符合切結報廢資格,倘無使用可逕行報廢。為避免民眾疏忽而受罰,故主動寄發通知書,提醒民眾定檢或報廢。

環保局表示,民眾可加入「臺北市環保局-定檢好康愛報報」LINE帳號,註冊申請定檢鬧鐘,系統將自動提醒定檢,以免逾期受罰。(機車切結報廢相關資格及規定可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服務網查詢(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