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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市區道路最長、率先納管起重機 北市「新生南路-松江路」空品維護區 114年元月起上路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12年12月21日

聯 絡 人:邱天安科長

聯絡電話:0933-785-300


為提升空氣品質並維護市民健康,臺北市政府已公告「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區域為新生南路(與羅斯福路交叉口)至松江路(與民權東路交叉口)南北向車道,是全國市區道路最長的空維區(詳附件) 。環保局表示,自114年1月1日起進入第三期空品維護區的柴油車應先取得優級自主管理標章、出廠滿5年的機車應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擴大納管的起重機應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臺幣500元至2,000元罰鍰,最高可處6萬元罰鍰(見附圖)。該局預估實施後每年可削減細懸浮微粒(PM2.5)47.2公噸,打造宜居永續臺北城。


環保局表示,鑑於前2期柴油車密集熱區管制成效良好,為持續降低市區內PM2.5濃度,減輕民眾暴露風險及保護敏感族群,第三期管制範圍由前2期的點擴大延伸到線,納管交通幹道。「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劃設範圍涵蓋5所學校、1間醫院、公車專用道與自行車道,除可保護特定敏感族群(如:學生、醫療院所病患等)外,亦可有效維護公車族及單車族的呼吸健康。此外,第三期空維區擴大管制污染車輛適用對象,除前期的大客貨車、小貨車及機車外,率全國之先,首度要求進入管制路段的起重機須取得施工機具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同時結合科技執法,導入智慧型車輛辨識系統加強管制高污染車輛。


考量第三期空維區實施後,影響範圍廣且多為不特定對象,環保局指出,將自113年1月1日起進行1年之宣導;114年1月1日起,行駛於空品維護區未符合管制規定的車輛將先予稽查勸導,7月1日起,違規車輛將直接取締告發。首次罰鍰金額,依車種分別為機車500元、柴油小貨車1,000元、柴油大客貨車及起重機2,000元,得按次處罰。


環保局說明,110年1月1日上路的「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主要為國道客運及遊覽車等柴油大客車密集區域,包含臺北、市府及南港等3處交通轉運站,以及陽明山公園、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國父紀念館、忠烈祠和臺北101大樓等6處觀光景點。111年1月1日實施的「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擴大涵蓋柴油大小貨車出入場域,包含內湖、木柵、北投等3座垃圾焚化廠及臺北國際航空站(松山機場)。管制後,空品維護區內柴油車自主管理標章取得率從75%提升至99%;機車定檢率從78%提升至99%,每年可減少43.6公噸細懸浮微粒(PM2.5)的排放。進一步分析管制前後於3站轉運站、3座焚化廠及松山機場空氣品質監測結果,改善率PM2.5約10~21%、氮氧化物約25~32%、一氧化碳改善約26~33%,顯見空品維護區的劃設確能有效改善空氣品質。


環保局已將第三期空品維護區公告訊息公開於臺北市環保局網站,該局後續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進行宣導,提醒駕駛人留意空品維護區相關管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