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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月1日起擴大限用塑膠袋

◎請新增7大類限塑對象配合事項

另請於106年12月5日前,在店面(門市)明顯處張貼相關文宣(無張貼者本局將優先進行查核輔導,以西門、士林、吳興……等23大主要商圈為最優先)。


一、前言

為減輕塑膠對環境生態的破壞,臺北市環保局歷年來皆致力於推動各項源頭減量及限塑政策。近來除推動市府之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政策外,107年起更將配合環保署最新限塑政策,全力推動新增限塑對象之查核輔導及兩袋合一。


二、限塑政策主要內容

1.環保署業於106年8月15日公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藥粧店美粧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家電攝影資訊及通訊設備零售業、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業、飲料店業、西點麵包店業等7大類新增限塑對象將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2.取消購物用塑膠袋厚度應達0.06公釐之限制,由限制使用對象依其使用性質自行選擇最適化之厚度。
3.垃圾費採隨袋徵收得規定量販店業、超級市場業及連鎖便利商店業實施購物用塑膠袋與專用垃圾袋兩袋合一,以減少塑膠袋使用量,本市已率先實施。(相關新聞:臺北市率先兩袋合一 減塑三部曲引領環保潮流)


三、請消費者配合事項

1.購物優先自備環保袋。
2.忘了帶則選用押金環保袋或賣場提供的回收紙箱。
3.若仍有購物塑膠袋需求,購買能當專用垃圾袋使用的環保兩用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