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申請人至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環境保護局/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書表下載)下載下列資料「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表」。
二、請申請人依該申請表提供下列資料:
1.公司執照(非公司者免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正本留存公司(或行號)備查。
2.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病媒防治業專業技術人員身分證影本、合格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經核驗後檢還)及專業技術人員設置申請書表。
4.營業及貯存場所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書或土地登記簿謄本及貯存場所建物使用執照影本(無貯存場所免附)。
5.營業場所及貯存場所位置路線圖、平面圖及環境用藥配置圖。
6.貯存場所之安全防護設備或施藥器材說明書。
三、以「網路申辦」方式辦理:請申請人至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辦案件-依機關分類/環境保護局/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網路申辦,或連結),登錄申請資料及上傳加蓋公司(或行號)及負責人印章之上述文件及資料影本掃描檔;本局收件後通知申請人。
四、若仍有其他相關的問題需要協助時,可電洽北市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02-27208889轉7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