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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所指之室內空氣污染物有哪些?目前標準為何?

(一)室內空氣污染物係指室內空氣中常態逸散,經長期性暴露足以直接或間接妨害國民健康或生活環境之物質。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粒徑小於等於十微米之懸浮微粒(PM10)、粒徑小於等於二.五微米之懸浮微粒(PM2.5)、臭氧等9種。

(二)依據環保署101年11月23日公告之「室內空氣品質標準」,9項室內空氣品質如下:二氧化碳(CO2)為1000ppm(八小時平均)、一氧化碳(CO)為9ppm(八小時平均)、甲醛(HCHO)為0.08ppm(一小時平均)、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包含:十二種揮發性有機物之總和)為0.56ppm(一小時平均)、細菌為1500 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最高值)、真菌為1000CFU/m3(菌落數/立方公尺)(最高值)(但真菌濃度室內外比值小於等於1.3者不在此限)、PM10為75 μg/m3(二十四小時平均)、PM2.5為35μg/m3(二十四小時平均)、臭氧(O3)為0.06ppm(八小時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