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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檢舉烏賊車?

民眾如發現有污染之虞(排煙污染情形嚴重者)車輛,得以書面、網路或電子郵件敘明車號、車種、發現時間、地點及污染事實之照片或影片,留下個人基本資料向環保局檢舉。檢舉電話:2728-7250,傳真:8788-4287,網路:烏賊車檢舉網站

另檢舉人對同一輛有污染之虞車輛,檢附3張以上可顯示車輛確為行進中之照片,每張照片均可判別拍攝日期及時間,且任一張照片可判別地點、車號及排煙污染情形嚴重供佐證者;或檢舉人對同一輛有污染之虞車輛,檢附15秒以下行進中之影片,且影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及排煙污染情形嚴重供佐證者,經審查其排煙不透光率達核發獎勵金標準以上者,即可領取每件新臺幣300元獎勵金。其中檢舉人檢附照片或影片應非於怠速停等、起步、發動、夜間、下雨或路面潮濕時所拍攝。其他相關規定,可前往上開烏賊車檢舉網路查閱。

註:若有民眾檢舉烏賊車案件,其污染行為發生地非在本市,基於縣市合作及便民理念,環保局仍將受理並代為鍵入相關資料於烏賊車檢舉系統,惟檢舉人若不願留下個人基本資料時,環保局將另案函請案件發生地環保局予以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