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焚化廠:本廠依「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8條第6項規定,於戴奧辛定期檢測前,將預定檢測日期及檢測內容除公開於本廠資訊網站及顯示看板外,並發函邀請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代表參與監督。並於檢測後60日內,函送戴奧辛定期檢測報告書至當地環保主管機關審查,審查完成後,檢測結果公開於當地環保主管機關資訊網站供各界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