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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泰建設忠孝西路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 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十九日         府環四字第09732773900號
主旨:公告「基泰建設忠孝西路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公告事項:「基泰建設忠孝西路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經審查認定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施工時應依所提供之清理計畫書確實執行,並按月上網申報及填寫營建廢棄物三聯單。
二、採用低噪音機具且其型式、施工方法、限制音量等,應納入施工合約中。
三、綠建築指標應達到五項,並具體說明。
四、忠孝西路及重慶南路一段5巷汽機車出入口應設警示燈且24小時全天候派員指揮。汽車部分採單進單出方式(忠孝西路為入口;重慶南路一段5巷為出口)。
五、忠孝西路入口汽車車道寬度應調整為3.5米。
六、開發單位應依環境監測計畫進行環境監測,並將監測結果按季函送環保局核備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七、開發單位應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定稿本內容及審查結論,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並記載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如委託施工,應納入委託之工程契約書。該計畫或契約書,開發單位應於施工前送環保局備查。
八、請依據各委員及各單位意見,補充說明修正後,納入定稿本。

(承辦單位--綜企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