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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南港中南段一小段737等2筆地號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環綜字第11060228533號

附件:

主旨:公告修正「南港中南段一小段737等2筆地號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南港中南段一小段737等2筆地號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本府審查通過,並於102年1月17日府環技字第10230362602號公告審查結論。

二、開發單位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6條,經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09年9月30日北市都建照字第1093075577 號函送「南港中南段一小段737等2筆地號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審查結論)」至本局,案經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33次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審查結論為:「自公告日起開發單位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102年1月17日府環技字第10230362602號公告審查結論執行。」。

三、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局轉送本府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