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北市環綜字第10630640902號
主旨:公告「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本案開發單位為求嚴謹,自願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2項規定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程序;且經臺北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綜合考量,認定本案有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2款之情形,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重點項目如下:
(一)本開發案對整體臺北地區防洪、淡水河疏洪、關渡平原及社子島生態、人文衝擊等影響。
(二)就本開發案生態社子島之意涵、水文生態影響、土石方量、低碳檢討、交通影響及土地正義等各面向衝擊提出相關說明,並妥為評估施工階段之環境衝擊及因應對策。
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備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局向本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