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忠泰建設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玉泉段二小段452-2地號等83筆土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北市環綜字第10731772302號
主旨:公告「忠泰建設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玉泉段二小段452-2地號等83筆土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忠泰建設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玉泉段二小段452-2地號等83筆土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一)本案經綜合考量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相關機關意見及開發單位之答覆,就本案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之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認定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1及第2款各目情形,環境影響說明書已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無須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二)本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
二、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30日內,備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局向本府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