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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健康大樓新建工 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環綜字第10930546043號

主旨:公告修正「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健康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健康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通過,並於102年7月19日環署綜字第1020062035號公告審查結論。本案環評主管機關依新修正「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規定,於105年1月3日由環保署變更為本府。
二、開發單位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經教育部108年10月8日臺教高(三)字第1080147380號函送「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健康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審查結論)」至本局,案經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24次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審查結論為:「自公告日起開發單位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2年7月19日環署綜字第1020062035號公告審查結論執行。」。
三、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局轉送本府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