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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阿曼開發萬華區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北市環綜字第10930806483號
主旨:
公告修正「阿曼開發萬華區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審查結論。
依據: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7條第2項及第16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阿曼開發萬華區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前經本府審查通過, 並於97年3月21日府環四字第09731526102號公告審查結論。
二、開發單位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26 條,經本府都市發展局109年8月28日北市都建字第1093071116號函送「阿曼開發萬華區住商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變更審查結論)」至本局,案經本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231次會議決議修正通過,修正審查結論為:「自公告日起開發單位免依環境影響說明書所載內容及97年3月21日府環四字第097315236102號公告審查結論執行。」。
三、對本處分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翌日起30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經由本局轉送本府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