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局透過修繕家戶回收之廢棄家具並重複利用,落實資源再利用、減少廢棄物產生,為實現公益社會市政目標、增進市民都會居住生活機能,凡符合下列申請資格者,請備齊相關申請文件,向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各行政區公所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機關進行申請。(一)申請資格(須為設籍臺北市之市民,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1、具原住民族身分者。2、身心障礙者。3、當年度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4、特殊境遇家庭。5、獨居老人(經臺北市社會局評估符合條件列冊者)。6、資收個體戶(參與本市資收關懷計畫者)。(二)申請應備文件:1、115年度「再生家具.讓愛永續援贈計畫」申請表。2、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或最近三個月電子戶籍謄本影本。3、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二、再生家具讓愛永續援贈申請受理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每戶家庭至多以申請6件再生家具為限;再生家具經受理申請後,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進行挑選、媒合、修繕至送達之作業期間需2個月至5個月不等,再生家具之媒合依申請需求相近之規格進行,恕不提供客製化服務。三、再生家具來源不穩定,若當前無符合需求之再生家具可供提供,環保局將與申請人聯繫並協調提供替代方案,其他相關注意事項建議申請人於申請前先詳閱「再生家具讓愛永續援贈計畫申請表」申請須知,以確保自身申請權益。四、115年度再生家具-讓愛永續援贈計畫申請表,可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公告資訊/最新消息及常見問答進行下載使用,若有再生家具申請需求者,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