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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專用垃圾袋代售點",
    "內容": "專用垃圾袋銷售標章市民可就近到住家附近之統一、全家便利商店等連鎖便利超商或有「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示之商店購買專用垃圾袋。請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之專用垃圾袋，以免受罰。申請代售專用垃圾袋廠商資格一、為提供民眾購買專用垃圾袋之便利性，歡迎有興趣代售專用垃圾袋之商家踴躍提出申請。二、廠商資格：（1）傳統商店：在本市轄區內設有營業門市且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者。（2）連鎖超商代售商：１、在本市轄區營業且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有超級商店、便利商店之經營、百貨經銷或批發商場經營業務，且在本市有5家以上門市者，餘詳補充投標須知（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及經辦員圖章始為有效）。２、連銷商店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日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會計師簽 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3）軍公教合作社或員工消費合作社且持有合作社登記證者。三、為感謝商家之參與，本局將以進貨總金額之5％作為代售利潤。四、申請方式：（1） 向環保局購買標單及投標。（2） 經環保局審核通過，繳納保證金並正式簽約後即可代售。（3） 若對申請方式仍有疑問，歡迎電洽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02-27208889轉4548）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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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專用垃圾袋代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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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107-109販售標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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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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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隨袋徵收推動計畫.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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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廢棄物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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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海報 (本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實施初期之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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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隨袋徵收宣傳摺頁宣導摺頁 (反面)－本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實施初期之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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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報紙廣告 (本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實施初期之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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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隨袋徵收宣傳摺頁宣導摺頁 (正面)－本市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實施初期之宣導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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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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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dep.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D5081C3BFCC977A&s=4DB47D7E3C64459A",
    "title": "相關資訊",
    "內容": "變動費用(從量)制1販售專用垃圾袋或垃圾標籤由政府製作專用垃圾袋或標籤，出售給市民，售價內含垃圾清理費，凡以此垃圾袋或貼有專用標籤之垃圾袋，垃圾車方予清理。如採垃圾標籤之收費方法，必須同時推動制式垃圾袋，以使民眾在購買垃圾標籤及清潔隊判別時有所依循。優點：1.由於垃圾袋有容量限制，標籤亦可區分重量等級，故此種收費方式之收費多寡與垃圾量較為相關，符合「污染者付費」與公平原則。2.具有明顯之垃圾減量誘因，可促使民眾為減輕負擔而加強資源分類回收，同時減少垃圾之產生。3.憑垃圾袋或標籤清理垃圾，外來流動人口亦需購買垃圾袋或標籤方得以清理垃圾，故對流動人口亦能徵到垃圾清理費。條件：1.採用此種方式，首先應考量需有普遍、方便之購買管道，以本市現有之超市、便利商店等，如能納為代售體系，應足供所需。2.採用此種徵收方法，必須配合垃圾不落地之收集方式，較易成功。缺點：1.需先建立民眾使用制式垃圾袋習慣。2.民眾可能為減少付費而壓擠垃圾問題，造成收費損失。3.專用垃圾袋或標籤價格較高，易遭不法業者仿冒。4.為管制不購買專用垃圾袋或標籤而任意丟棄之垃圾，需加強稽查，提高徵收成本。2按垃圾桶大小收費由執行機關依住戶垃圾筒之容量區分等級，按級別及垃圾筒數目收費，此法在美國有部分地區採用。優點：1.其收費多寡與所產出之垃圾量有關，對垃圾減量有正面效果，亦符合公平及污染者付費原則。2.不繳費即不收運，徵收效率可望提高。3.可減少垃圾袋塑膠污染問題。條件：適合於地廣人稀或住宅區有完善規劃地區。缺點：由於垃圾桶僅能估算容積，易造成民眾擠壓垃圾以求減輕負擔費用，增加垃圾收集、清理之困難，並減少收入。缺點：1.本市由於住戶密集，垃圾之來源不易確定，易造成民眾將垃圾偷放在他人垃圾桶以逃避繳費之投機心理。2.為查核是否確實收費需有詳實之記錄及查核系統，或另設置收費單位，均將增加徵收成本。3.對於不繳費住戶直接將垃圾丟棄於路上情事需加強稽查，增加收費成本。3直接稱重計費由執行機關在清運垃圾時直接過磅計費。又可區分為垃「全部收費」及「一定量以下不收費，以上部分收費」等兩種方式。優點：1.與垃圾量關聯最為直接，具有最好之垃圾減量效果。2.不會產生民眾過度擠壓垃圾之問題。條件：需有快速、便捷之垃圾計量設備及垃圾量記錄設施。缺點：此種方法，在人口集中之都會區，不論在垃圾清運人力上，或在民眾清理垃圾之等候時間上，均有實務上之困難。固定費用制1按戶計費將廢棄物清理成本平均分攤於全市住戶之徵收方式，由住戶定期繳交或由環保局派員收取。1.此法在計算上雖較為簡單、民眾易於瞭解。2.不需改變民眾清理垃圾之習慣。缺點：1.由於齊頭式之平等，不論製造多少垃圾所繳交之廢棄物清理費均相同，缺乏垃圾減量之效果。2.由於每戶之人口不相等，以戶為收費單位缺乏公平性。3.需設置獨立之收費系統，所需之徵收成本較高。4.對於拒絕繳納之住戶僅能訴諸法院，強制執行，易造成呆帳問題，也會大量增加強制執行之業務量。2按人口計費將廢棄物清理成本平均分攤於全市人口，再由每戶之人口數計算其應繳交垃圾清理費之徵收方式，由住戶定期繳交或由環保局派員收取。優點：1.可彌補按戶收費人口數不同之不公平現象。2.不必改變民眾清理垃圾之習慣。缺點：1.與前法一樣，住戶不論製造多少垃圾所繳交之廢棄物清理費均相同（僅與人數以關），同樣缺乏垃圾減量之效果。2.依一般統計，低收入戶常有較多之人口，此種人口分布結構反而造成低收入住戶需負擔較高之垃圾清理費現象。3.其收費系統及對拒絕繳納住戶之制裁問題均與按戶計費法相似。3混合費用制即同時併採變動費用及固定費用，例如部分清理成本先採固定費用制收回，賸餘之清理成本則採變動費用制收費。優點：可保障垃圾清理費之財源收入。缺點：集兩制之缺點於一身。請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4環保署歷年公告全國各地清理費收費標準年度反映成本比率臺北市高雄市臺灣省備註採堆肥、掩埋地區採焚化地區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81以前-未徵收未徵收8%未徵收8%未徵收　　-8130%24%900 元/年20%480 元/年20%480 元/年　　行政院環保署80.8.3(80)環署廢字第33513號公告8230%24%900 元/年20%480 元/年20%480 元/年　　行政院環保署81.4.21(81)環署廢字第10648號公告8330%24%900 元/年20%480 元/年20%480 元/年　　行政院環保署82.6.7(82)環署廢字第16218號公告8440%40%1200 元/年31%660 元/年27%660 元/年46%12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3.6.23(83)環署廢字第22565號公告8550%50%1500 元/年39%840 元/年31%840 元/年52%15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4.6.1(84)環署廢字第25773號公告8662.5%63%1920 元/年47%1080 元/年39%1080 元/年65%192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4.6.1(84)環署廢字第25774號公告8775.0%6.3元/度2340 元/年3.1元/度1320 元/年3.1元/度1320 元/年6.3元/度234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6.6.25(86)環署廢字第36497號公告8887.5%7.3元/度(未徵收)2760 元/年(未徵收)3.6元/度1560 元/年3.6元/度1560 元/年7.3元/度276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6.6.25(86)環署廢字第36497號公告88年下半年及89年度100.0%4.0元/度1872 元/年4.1元/度1800 元/年2.9元/度1032 元/年3.7元/度1128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8.6.29(88)環署廢字第0042629號公告金門縣連江縣&nbsp;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自來水用戶(隨自來水費附徵比率)非自來水用戶備註8%未徵收8%未徵收-23%600 元/年19%9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0.8.3(80)環署廢字第33513號公告23%600 元/年19%9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1.4.21(81)環署廢字第10648號公告23%600 元/年19%9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2.6.7(82)環署廢字第16218號公告28%720 元/年21%96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3.6.23(83)環署廢字第22565號公告35%900 元/年37%120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4.6.1(84)環署廢字第25773號公告43%1140 元/年45%144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4.6.1(84)環署廢字第25774號公告5.3元/度1380 元/年5.3元/度168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6.6.25(86)環署廢字第36497號公告6.3元/度1620 元/年6.3元/度192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6.6.25(86)環署廢字第36497號公告7.3元/度1860 元/年7.3元/度2160 元/年行政院環保署86.6.25(86)環署廢字第36497號公告5世界各國垃圾清理費收費方式&nbsp;國家收費方式日本全國3 236 個市町村中有35%實施家庭垃圾收費，其中實施從量收費制者佔56.1%，定額收費制者佔24.7%，混合收費制佔17.0%。南韓家戶及事業垃圾收費採從量收費制(垃圾袋)。新加坡住家按戶收費，非住家按垃圾量分五級收費。美國愛荷華州家戶垃圾收費採從量收費制(垃圾袋)。Minneapolis(明尼蘇達州)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但參與回收者有折扣優惠。密蘇里州家戶垃圾收費採從量收費制(垃圾袋或垃圾標籤)。新澤西州家戶垃圾收費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標籤)。Wilkes-Barre(賓州)家戶垃圾收費採從量收費制(垃圾袋)。Portland(奧瑞岡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桶，已民營)。Austin(德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桶及垃圾貼紙)。Plano(德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桶及垃圾袋)。Bothell(華盛頓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桶)。Seattle(華盛頓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袋)。Tacoma(華盛頓州)家戶垃圾收費多數採從量收費制(垃圾桶)。澳大利亞家戶及工廠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少數地區採單位計價制)。加拿大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工廠採單位計價之混合費用制。丹麥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少數地區採單位計價制)，工廠採單位計價制。芬蘭家戶垃圾收費採單位計價制，工廠按垃圾類別及運輸距離計費。法國垃圾收費80%人口採定額收費制，4%人口採單位計價制。德國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工廠採單位計價制。冰島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意大利家戶垃圾按住宅面積收費。荷蘭家戶及工廠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少數地區採從量收費制)。挪威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工廠採單位計價制。西班牙家戶及工廠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瑞典家戶及工廠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其中45%都市按建築物面積計費)。瑞士家戶及工廠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少數地區採從量收費制)。英國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工廠採單位計價制。西臘雅典市垃圾收費按建築物面積計費，家戶及事業差別費率。比利時家戶垃圾收費採定額收費制(少數地區採單位計價制)。&nbsp;&nbsp;&nbs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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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資源回收配套措施",
    "內容": "● 增加三合一資源回收日，由每行政區週收二日提高為至少週收三日，另增加日間定點服務。 92年3月15日起配合垃圾週收五日，擴大資源回收日數為週收五日，並建議請民眾配合分天分類回收。● 增加資源回收項目:乾淨保麗龍、乾淨塑膠袋等。● 92年12月26日起全面回收家戶廚餘，請市民配合分類為養豬廚餘及堆肥(非養豬)廚餘，分別為養豬及堆肥再利用。(詳細資訊請詳本局廚餘回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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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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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勸導與取締",
    "內容": "勸導六月下旬起在每一垃圾收集點以義工二人一組進行歡導工作，每一收集線三組人，以定點或跳躍式前進各收集點執勤，另每一垃圾車配置本局巡查或稽查人員及義警人員各一人隨車處理各點狀況，每日約需2000人。取締－環保局編組巡查員及稽查員巡邏及站崗方式取締清晨及日間棄置於果皮箱、空地及郊外之行為。－請警察局警編組巡邏及站崗方式協查舉証，協助環保單位取締工作。－以獎勵評比方式鼓勵各里編組協查志工（每鄰一人），對里內任意棄置行　為協查舉證，送環保局告發。　許多人擔心隨袋徵收能否成功，因為隨袋徵收可能面臨人性的考驗，大家最普遍的想法就是會不會有許多人不買專用垃圾袋，隨地亂丟垃圾，到時，臺北市恐怕會變成垃圾城，其實在公元兩千年，每年國民平均所得超過一萬美元的臺北市，我們相信絕大多數的市民不會為了每月區區一百多元的垃圾費，而以鄰為壑，污染我們的環境；對於少數不守法的市民，環保局已備齊人力，將大力掃蕩，並且鼓勵市民檢舉不法，經檢舉未使用專用垃圾袋而亂丟垃圾，經查證屬實者，環保局將實收罰款按比例發給檢舉人獎金(依臺北市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獎金發給基準)，對未使用專用垃圾袋或亂丟垃圾者，將處罰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亂丟事業廢棄物，更將移送地檢署依廢棄物清理法偵辦。至於專用垃圾袋，在「臺北市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自治條例」中已經規定不得偽造、變造，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得按次處罰，其涉及偽造公文書部分並將移送法辦，且專用垃圾袋環保局已向商標局註冊商標，如果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亦涉及侵犯商標權，環保局當依法提出刑事及民事的告訴，而檢舉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者，經查屬實者環保局將依檢舉事項之案情輕重，發放檢舉獎金，另外，專用垃圾袋僅有經環保局核准的商店才能夠販售，如果未經環保局同意而販售專用垃圾袋，或是販賣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環保局同樣將處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在重罰及銷贓管道欠缺下，只要市民能共同配合，不買來路不明之專用垃圾袋，應可有效遏阻廠商偽造專用垃圾袋之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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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dep.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D5081C3BFCC977A&s=C7D8C02586900F63",
    "title": "專用垃圾袋介紹",
    "內容": "專用垃圾袋商標(Logo)&nbsp;　　　　臺北市專用垃圾袋 LOGO說明&nbsp;‧ 概念－以&rdquo;除法&rdquo;的符號來表示將髒亂 消除，創造一個祥和的社會‧ 表現－外圍大圓圈表 示外在的社會環境－中間是&rdquo;除法&rdquo;的數學符號，希望將 社會中的髒亂消除－上天下地的呈現是表示出環保局的決 心專用垃圾袋樣及售價&nbsp;專用垃圾袋二次袋&nbsp;序號品名規格每個最大盛裝重量(公斤)樣式容積每包售價(元 )每包個數臺北市專用垃圾袋規格、樣式及容積與售價一覽表13公升袋0.6提耳式3公升2120個/包25公升袋1.0提耳式5公升3620個/包314公升袋2.9提耳式14公升10020個/包425公升袋5.1提耳式25公升18020個/包533公升袋6.9平口式33公升23720個/包676公升袋15.9平口式76公升27310個/包7120公升袋25.1平口式120公升2165個/包8零售版3公升袋0.6提耳式3公升每個1元1個9零售版3公升袋(立體袋)0.6提耳式3公升每個1元1個10零售版14公升袋2.9提耳式14公升每個5元1個&nbsp;&nbsp;贈用專用垃圾袋樣89年7月1日起要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時，環保局為使市民熟悉新制，除了加強宣傳廣為宣導之外，並透過里鄰組織逐區發送每戶10個33公升贈用袋連同330元抵價券(每枚票面55元6枚)，供民眾試用，抵價券可 由大家依照自已的需求前往專用垃圾袋代售處兌換所需規格專用垃圾袋。機關、學校部分，環保局也將比照發送30個92公升贈用袋以供使用，該批抵價券應於89年8月31日前使用，逾期無效，中型贈用袋的試用，其目的為使市民熟悉新制及加強宣傳，此仍為環保局宣導新制上路時因時制宜的行政配套措施之一。其 後陸續發現有民眾使用偽造專用垃圾袋情形，環保局除主動出 擊加強取締查察外，為遏止偽袋的製造、販售與使用，已就專用垃圾袋增加逐袋辨識功能的防偽措施，逐步在專用垃圾袋上 逐袋加貼防偽標籤，該措施之目的乃為確保垃圾費隨袋徵收政 策於不墬。環保局審酌除配合新政策（防偽標籤）之施行外，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實施至今，亦已進入穩定階段，當初所發 放之贈用袋經過審慎評估後，認定其階段性功能應已完成，已不具無限期使用之必要，故宣佈中型贈用袋自92年2月1日起停止使用。外包裝袋樣環保局供應的專用垃圾袋以每 五個、每十個、二十個為單位，包裝除部分較早生產之袋子﹝ 大部分為中型袋﹞以外，之後在其外包裝袋上貼有防偽封（或 標籤），此封（或標籤）為凹版印刷，以手觸摸凹版花紋及文字，有明顯凸出感，其觸摸感覺與鈔票類似，且條紋細緻清晰，一般印刷技術無法達到此種觸感，故很容易分辨真偽。外包裝防偽封(或標籤)&nbsp;臺北市專用垃圾袋防偽封(或標籤)其『真』偽之辨識：1.以手觸摸凹版花紋和文字，有凹凸明顯觸感，與鈔 票表面相似。2.以15度角側視標籤，確定標籤兩側看到隱 藏的Ｔ．Ｐ兩字，即為真品。3.以特殊螢光照射，會出現 與型號袋相同之容積數字。&nbsp;使用方法■交運垃圾時請使用環保局製作之專 用垃圾袋，勿過度擠壓垃圾包，以免垃圾袋破裂、滴漏污水或 掉落垃圾。■目前專用垃圾袋係採用平口式垃圾袋(33公 升袋以上之型號)或提耳式垃圾袋(25公升袋以下之型號)設計， 袋上標有容量上限標示線，線下之容量即為專用垃圾袋之收費 容量，其上仍保留有約30％之容積以供市民綑紮使用，故市民可利用專用垃圾袋之提耳捆封，或以繩索或膠帶綑紮封口後再將垃 圾排出。&nbsp;規格&nbsp;◎105年度起專用垃圾袋規格 　 　&nbsp;型號雙面膜厚(mm)標準數值【合格數值範圍】寬度(mm)標準數值【合格數值範圍】長度(mm)標準數值【合格數值範圍】折角寬(mm)標準數值【合格數值範圍】每包淨重(kg)標準數值【合格數值範圍】3公升專用垃圾袋0.050【0.050以上】300【291~309】390【378~401】---0.10【0.10以上】5公升專用垃圾袋0.050【0.050以上】310【300~319】500【485~515】---0.12【0.12以上】14公升專用垃圾袋0.050【0.050以上】430【417~442】615【596~633】---0.23【0.23以上】25公升專用垃圾袋0.060【0.060以上】550【533~566】750【727~772】---0.45【0.45以上】33公升專用垃圾袋0.060【0.060以上】630【611~648】720【698~741】---0.49【0.49以上】76公升專用垃圾袋0.070【0.070以上】840【814~865】900【873~927】---0.48【0.48以上】120公升專用垃圾袋0.100【0.100以上】940【921~958】1101【1078~1122】---0.47【0.47以上】3公升專用垃圾袋(零售版)0.050【0.050以上】300【291~309】390【378~401】------3公升專用垃圾袋(零售版立體式)0.050【0.050以上】260【252~267】390【378~401】60【58~61】---14公升專用垃圾袋(零售版)0.050【0.050以上】430【417~442】615【596~633】------　&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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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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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dep.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9D5081C3BFCC977A&s=BCBF58BFCABA3616",
    "title": "隨袋徵收的優點",
    "內容": "垃圾清理為消耗人力、資源之市政工作，隨著都市化程度及市民消費能力提升，本市垃圾量正與日俱增，為清理這些數量龐大的垃圾，故必須不斷地尋覓地點，興建焚化廠，開闢掩埋場，並花費鉅資在廢棄物收集、清運、處理工作上，為回收垃圾清除處理成本，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行政院環保署於80年7月發布「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開徵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以下簡稱垃圾費），環保署為使民眾逐步適應垃圾收費制度，故先以清理成本之30%開始徵收，並逐年調升反映成本比例，目前已達100%，90年度起納入廢棄物處理場（廠）建設成本及設備折舊費用，以供垃圾清除處理設施維護及汰舊換新之用。請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環保署於民國80年所訂頒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中，明訂垃圾費採「自來水用戶隨水費附徵」、「非自來水用戶採按戶徵收」方式執行，由於自來水水費係「用水費」與「基本費」之和，以往鑑於垃圾清理與自來水配送相似，無論用戶是否使用，垃圾車均需按時到達垃圾收集點服務，故將自來水基本費一併納為垃圾清理費之附徵費基，然而基本費因用戶水管管徑不同而有極大差異，與用水量較無直接相關，因此引發許多民眾反映不公，要求改進。經檢討後，環保署復於86年5月21日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徵收辦法」，將自來水用戶之垃圾費改從「用水量」徵收。不過，不論是隨「水費」或是「用水量」徵收，均基於「民眾所接受之垃圾清理服務量係與『水費』或『用水量』直接相關」之假設，但此假設在當今社會已難讓民眾認同。無可諱言，徵收垃圾費之原始目的祇在於充裕垃圾清除處理財源，以提高地方垃圾妥善處理率，初始為方便執行，節省徵收成本，故採隨水附徵方式。 　 近年來垃圾清除處理費隨著反映清理成本比率之提高，收費標準也相對地逐年調漲，甚至已產生垃圾清除處理費超過自來水費之現象，因此，在徵收方式公平性之課題上已引發社會大眾激烈的討論，多數民眾認為現行的徵收辦法所徵收之費用多寡與垃圾量較無直接關聯。究竟垃圾清理費與用水量之關係為何，令人存疑；環保團體則直指此種收費方法反環保而行，民眾為減少垃圾，使用可重複使用之容器，因需用水清洗，所繳交之垃圾清除處理費增加；而使用免洗餐具、紙尿片等民眾所產生之垃圾量多，但毋需用水清洗，反倒不需繳費，如此等於變相鼓勵民眾製造垃圾，因此要求「從量徵收」之聲浪高漲。由分析可以瞭解，並沒有十全十美之收費方法，但作為一個有效的廢棄物管理政策工具來看，從量徵收制度仍是較佳之選擇，韓國在1995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第一年全國垃圾減量達34%，資源回收物增加40%，相當值得我們借鏡。為促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從根本解決垃圾處理問題，同時改進垃圾收費公平性，故市政府順應民意，採取較為便民，且公平合理之隨袋徵收方式，以取代現行隨水徵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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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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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什麼是隨袋徵收",
    "內容": "要瞭解垃圾費隨袋徵收，首先必須談到什麼是垃圾費，垃圾費是市民支付環保局清理垃圾之費用，可能有許多鄉親會認為大家已經繳了所得稅，理論上，政府應幫大家解決所有的問題，為什麼處理垃圾還要另外收垃圾費，事實上，政府的收入有二種來源，一種是稅捐，例如所得稅、營業稅等，這種收入通常統籌統支，用於公共建設、國防等等方面，另外一種收入叫做「規費」，例如大家到戶政事務所辦戶籍謄本，所繳交的費用就是規費，因為並不是每個人都會用到，故基於「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或「污染者付費」等原則，另外收費，以避免用大家的稅收，服務少數人，增加大家的負擔，垃圾費就是規費的一種，因為每家每戶所產生的垃圾量不同，接受環保局垃圾清理服務量也不同，所以，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就規定「執行機關為執行一般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應向指定清除地區內居民徵收費用」，以向污染者收費。請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那麼什麼叫做「隨袋徵收」呢？隨袋徵收是隨垃圾量徵收的方式之一，就是用專用垃圾袋為計量工具，來計算應繳垃圾費金額的方法，垃圾袋越大，裝的垃圾量越多，所繳的垃圾費越多，是一種較為公平合理的收費方法。目前像南韓、瑞士、澳洲以及美國、日本、歐洲的部分城市都已實施隨袋徵收垃圾費，韓國在1995年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第一年全國垃圾減量達34%，資源回收物增加40%，本市87年度在中山區及大安區部分地區試辦，也呈現同樣成果，故證明隨袋徵收也具有促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的功能，且因從量收費，也更為公平合理。隨袋徵收之專用垃圾袋是由環保局統一製作，其售價就是垃圾費，所以價格較一般垃圾袋高，部分鄉親可能覺得，平常買菜、購物，都會拿到塑膠袋，拿來再利用為垃圾袋，不是很環保嗎？為什麼一定要買環保局的專用垃圾袋？確實，隨袋徵收的主要問題在於可能增加塑膠袋污染，因此，環保局也在配套措施中加入鼓勵民眾購物自備購物袋、回收舊塑膠袋等，以減少可能增加之塑膠袋污染，由於隨袋徵收是以專用垃圾袋做為計量工具，來計算應繳垃圾費金額，購買專用垃圾袋即表示已經繳交垃圾費，故環保局應予服務已繳交垃圾費市民，而購物、買菜所取得之塑膠袋，雖亦可用於盛裝垃圾，但因未繳交垃圾費，故環保局不予服務。專用垃圾袋是隨袋徵收的根本，所以，環保局要拜託大家配合購買使用專用垃圾袋，以落實隨袋徵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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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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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政策漫畫",
    "內容": "◆「隨袋徵收」的目的，是採取以價制量方式，來促進「一般垃圾減量」及「資源垃圾回收」，使臺北更乾淨，環境更美好。垃圾減量　　　　　　　　　　　　　　　資源回收◆垃圾量越少，資源回收越多，則所需要「專用垃圾袋」越少，收費就越少，隨袋徵收比隨水費徵收更節省。◆自89年6月25日起，市民可在有「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示的商店買到「專用垃圾袋」。◆「專用垃圾袋」目前共分7種規格，整包賣出，不予零售。請認明外包裝上之防偽封(或標籤)及每只專用垃圾袋上的防偽標籤，以防偽袋。 防偽封籤：◆89年7月1日起垃圾費改為隨袋徵收，清理垃圾要使用環保局規定之專用垃圾袋，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者，罰新臺幣1,200～6,000元。◆環保義工打掃認養公共區域環境，環保局將免費發給特定專用垃圾袋使用◆市民將垃圾置入「專用垃圾袋」時，應使用容積基準線以上部分妥善捆綁。超過容積基準線裝填垃圾或未捆紮妥當，垃圾車可拒收或處以罰款。記得標示線◆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後，請將資源垃圾分為五大類包紮，交給「資源回收車」或「資源回收站」回收，可以免費清運，以減少您的垃圾費支出。◆事業機構所產生的一般垃圾，每天平均在30公斤以下者，可以購買使用專用垃圾袋，交給環保局垃圾車收運。◆亂丟垃圾且拒絕出示身分證明者，經確定身分者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款。 ◆檢舉未使用「專用垃圾袋」亂丟垃圾者，可得實收罰款20%的獎金(每件最高五萬元),檢舉偽造及販售、使用偽造「專用垃圾袋」者，最高可得50萬元之檢舉獎金。檢舉者得實收罰金之20％　　　　　　亂丟垃圾者受罰◆偽造、變造或未經環保局同意販售專用垃圾袋，將處每次3萬至10萬元之罰款，並移送法辦。◆請勿違法將垃圾包任意丟棄於果皮箱或其他地點，並勿違法露天焚燒垃圾，以維護環境清潔。◆隨袋徵收不會增加市民垃圾費負擔，如能配合垃圾減量、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則垃圾費負擔將更低。◆外出購物請自備環保購物袋，不向商家索取（購買）塑膠袋，以保護環境。◆使用鐵胃容易堵塞下水道、水溝，造成淹水、惡臭，請勿使用。◆請勿為節省垃圾費而擠壓垃圾包，以免「專用垃圾袋」破裂，滴落污水及掉落垃圾遭受處罰。對於尖硬物或碎玻璃，請用其他垃圾包覆，以免刺破垃圾袋。(將大件廢棄物拆解可減少體積，容易裝填，並回收資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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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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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 "政策簡介",
    "內容": "政策簡介&nbsp;垃圾費隨袋徵收政策簡介&nbsp;國際級的大都會，一流的世界公民敬請臺北市民支持垃圾費隨「袋」徵收，促進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少丟垃圾少付費，省錢又合理&nbsp;垃圾費是市民支付環保局清理垃圾的費用。過去本市的垃圾費是按每一家戶自來水的用量及每度四元來計算，政府「隨水徵收」垃圾費很方便，但是市民的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因此，並不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市民得不到垃圾減量的好處。為了改進這些缺點，市政府在市議會支持下，已從89年7月1日起將垃圾費改為「隨袋徵收」，同時停止「隨水徵收」垃圾費。&nbsp;本市實施「隨袋徵收」垃圾費，市民丟棄一般垃圾，必須購買環保局規定的「專用垃圾袋」來裝垃圾。但是，市民將環保局指定垃圾中可回收的資源分類出來，可以免費送交清潔隊清運，因此市民不但可以直接享受到「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而少付垃圾費的好處，且間接貢獻地球的「環境保護」及「生態保育」，造福後代的子子孫孫。市民增加的不方便就是要特別去買「專用垃圾袋」及做「垃圾分類」的工作。&nbsp;專用垃圾袋分為3公升、5公升、14公升、25公升、33公升、76公升及120公升等七種規格。在本市大部分的便利商店、超市及有「專用垃圾袋銷售處」標示的商店都可以買得到。市民亦可在本局專用垃圾袋銷售處網路首頁查出各銷售處的詳細資料。&nbsp;垃圾費隨袋徵收之配合措施：&nbsp;■交運垃圾時請使用環保局製作之專用垃圾袋；勿過度擠壓垃圾包，以免垃圾袋破裂、滴漏污水或掉落垃圾。&nbsp;■ 請將廢鐵罐、鋁罐、寶特瓶、塑膠瓶、玻璃瓶、紙類、舊衣類、乾淨廢塑膠袋、乾淨保麗龍及其他規定之回收物分類收集後交給資源回收車，廚餘分類為「養豬廚餘」及「堆肥廚餘」分別投入資源回收車或垃圾車後之「養豬廚餘桶」及「堆肥廚餘桶」，免用專用垃圾袋；請勿將垃圾混雜於資源回收物中。&nbsp;■ 請勿違法將垃圾包任意丟棄於果皮箱或其他地點，以維護環境清潔；並請勿違法露天焚燒垃圾。&nbsp;■ 如有家具、家電、庭院樹枝等大型廢棄物請與環保局清潔隊約定時間、地點，免費清運。&nbsp;■ 公司行號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請委託民營清理公司清理，如每日平均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量在30公斤以下且性質上得與一般廢棄物合併清除處理者，可購買使用環保局專用垃圾袋，將一般事業廢棄物交給環保局垃圾車收運。&nbsp;■ 發現偽造、變造專用垃圾袋或販售、使用偽造、變造之專用垃圾袋者請踴躍檢舉，經查屬實者本局將依檢舉事項之案情輕重，發放檢舉獎金。&nbsp;敬祝各位市民闔家平安！萬事如意!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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