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大掃除 尖銳物品、破碎玻璃及燈管(泡)應單獨回收 確保市民與清潔隊員安全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資源循環管理科
發稿日期:106年1月19日
承辦科長:崔浩志
聯絡電話:0937-086-533
年終大掃除
尖銳物品、破碎玻璃及燈管(泡)應單獨回收
確保市民與清潔隊員安全
臺北市環保局今(19日)表示,廢玻璃容器與廢燈管(泡)具易碎的特性,回收過程有潛在的危險性,清潔隊員雖已配戴防割耐磨穿刺手套,但玻璃易碎性質常伴隨鋒利邊緣,仍有清潔隊員收受或分類處理時造成手背及上臂割(刺)傷案例發生,民眾若隨手棄置,除影響市容觀瞻,且易造成意外,環保局提醒民眾廢玻璃容器及廢燈管(泡)應單獨回收,勿併入其他資源回收物,避免清潔隊員被破碎的玻璃容器割傷。
環保局表示,臺北市104年度廢玻璃容器回收量達1萬1,202公噸,佔總回收量2.3%,去(105)年1至11月廢玻璃容器回收量為8,667.98公噸,佔總回收量2.05%,為重要的資源回收物,可百分之百回收再利用,作為玻璃連鎖磚、玻璃瀝青、玻璃製品及琉璃工藝品。
環保局指出,該局自102年起即推動廢玻璃單獨回收的宣導工作,現階段已收到一定成效。由於目前正值民眾年終大掃除之際,該局提醒民眾更換燈管(泡)時,應將取下之舊品放入原新品之保護套中避免破損,於更換過程中,民眾若不慎打破廢日光燈泡(管),應儘速洗手,掃除碎片時可戴上口罩,避免吸入粉塵。而破損的日光燈泡(管),請以厚紙及塑膠袋將其妥善密封包好後放入紙箱,以避免遭玻璃刺傷或螢光粉、汞蒸氣等有害物質外洩污染。另破損之廢玻璃容器,應以厚紙或紙箱妥善包裝後,註明為破損廢玻璃容器,再單獨直接交由該局清潔隊員回收,避免收運及分類時造成人員受傷。
環保局表示,除持續對清潔隊員進行教育訓練,教導隊員自我防護外,也呼籲民眾應將尖銳物品、破碎玻璃及燈管(泡)單獨包裝回收。該局希望民眾共同響應,讓清潔隊員有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工作時不必再提心吊膽,同時提升廢玻璃回收成效,也共同愛護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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