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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環保局加強高反應性化學物質專案查核 落實工安與公安 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水質病媒管制科

發稿日期:112年9月27日

聯 絡 人:范姜仁茂科長

聯絡電話:0911-289-630


針對本(9)月22日屏東縣科技園區「明揚大火案」衍生高反應性化學物質安全管理的問題,臺北市環保局今(27)日表示,該局將針對有機過氧化物、高反應性之化學物質(強還原劑等)與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加強列管,並執行運作廠家的重點查核、輔導及宣導,確保臺北市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召開「提升救火標準作業流程(SOP)與日常管理機制」會議,會中列出7點裁示,其中要求環保局加強列管輔導及稽查北市有運作強反應性及毒性化學物質廠商,並要求業者落實自主通報,即時更新資訊。


唸化工出身、曾參與多場毒化物外洩、化工廠爆炸災害第一線救災工作的環保局局長吳盛忠指出,有機過氧化物因對熱、光、有機化合物、強還原料及催化劑較為敏感,若貯存於不適宜環境,就可能造成爆炸。故該局將依照此種物質的特性,篩選臺北市目前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中,運作GHS(化學品全球調和制度)標示具易燃性、爆炸性及氧化性等化學物質,進行現場化學物質查核,確認業者是否依照平面配置圖內容存放化學物質、是否依不同特性分類化學物品、有無定期清點物質存量及運作紀錄、有無備齊應變器材及防護器具等,並確認廠家教育訓練內容是否完善。


他以民國90年自己擔任環境部升格前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大隊長,親自處理新竹工業區福國化學工廠爆炸案的過來人經驗表示,進廠之前一定先要由空汙許可證取得原物料資料,可得知有否高反應性化學品。另也建議參照石化業平常利用紅外線熱影像儀偵測有機過氧化物有否洩漏,提早預警、加以防範,防微杜漸,可以減少憾事的發生。


吳盛忠指出,該局將依上述條件進行篩選後,以不盲目且不增加運作廠家的困擾為原則,執行高反應性化學物運作廠家的專案查核及輔導訪查作業,並請業者落實自主管理,強化內部員工的教育訓練及災害防救執行能力,以善盡管理者的責任。同時,呼籲運作業者落實物質安全資料表的儲存方式,以及物質危害預防措施與作業流程。


環保局也將持續加強宣導相關化學品運作的注意事項及平常自我巡檢措施,充分讓業者知悉,共同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