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於施工期間,產生之噪音需符合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若被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量測噪音超過管制標準,即依法開出限期改善通知單,要求施工單位改善,若改善期滿經量測仍無法符合管制標準,就會開罰,且繼續處罰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