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工程空污費應在工程實際開工當日24時前辦理首期空污費申報,並依本局開立繳款單後14日內完成繳費作業;另在工程結案後辦理末期空污費結算;如逾期申報三十日內將加徵每日百分之0.5滯納金,逾三十日以上,將再加徵利息,並處以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