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若因故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檢測者,車主可聯繫本局空污噪音防制科(電話:02-27208889分機7250),承辦人員將提供展延申請單,填妥後回傳環保局(傳真號碼:02-87884287)。審核通過後,車主持原到檢通知書、展延申請單,以及汽車行照,前往排煙檢驗站檢驗即可。展延以1個月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