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屬於營業場所,依照噪音管制法規定需符合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若被環保局環保稽查大隊量測噪音超過管制標準,即依法開出限期改善通知單,請捷運公司改善,若改善期滿經量測仍無法符合管制標準,即會開罰,且持續要求至改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