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115年臺北市住宅社區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計畫」須先至網站抽取申請資格序號後,再送文件至本局申請補助,須準備文件如下:
(一)方案A與方案B:
- 申請補助計畫書封面。
- 申請表。
- 申請文件檢查表。
- 基本資料。
- 經費需求概算表(應含設備購置廠商報價單)。
- 住宅須提供建築物謄本或房屋所有權狀證明影本/社區須提供管委會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 社區須提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文件或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決議文件(決議事項包含同意設置本計畫裝置)。
- 無法提供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決議文件決議文件之公寓或大廈,則須提供全體住戶三分之二同意書,設備設置於公寓大廈頂樓者應另附頂樓住戶同意書。
- 住宅/社區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經費切結書。
- 執行計畫。
- 符合本計畫第柒點之設備條件文件。
- 住宅/社區公共用電最近6個月任一期電費單影本(用電類型須屬於「非營業」類用電,系統設置地址應與用電地址相同;社區部分需包含所有公共用電電號)。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切結書。
- 申請項目如涉創能項目,於提送環保局受理案件時,申請者應同時向其他相關機關申請核備。(產業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函或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許可函 / 建管處: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同意備查函)。
(二)方案C:
方案 C 建物黏貼玻璃隔熱膜申請表。
- (1)一般住宅: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2)社區:社區管委會、管理負責人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主委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補助黏貼地址證明文件(電費單)。
-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置證明文件(統一發票收執聯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電子發票須含交易明細)。
- 檢附施工黏貼中之照片。
- 申請玻璃隔熱膜補助條件文件。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三)方案D:
方案 D汰換1級節能電冰箱、冷氣申請表(低收入戶)。
- 國民身分證或中華民國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 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
- 補助設備安裝地址證明文件(電費單)。
- 載明產品型號之購買證明文件(統一發票收執聯或免用統一發票收據,電子發票須含交易明細)及能效證明影本。
- 廢四機回收聯單正本或影本。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