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臺北市因應氣候變遷碳中和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一、制定機關:臺北市政府。
二、制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條。
三、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四、對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自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1.承辦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2.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北區。
3.電話:02-27208889分機7229,聯絡人:陳雅芳。
4.傳真:02-27206096
5.電子信箱:la-yavonn@mail.taipei.gov.tw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