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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創高噪車輛照相系統 高噪車輛擾寧行為無所遁形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環保稽查大隊
發稿日期:106年1月5日
聯 絡 人:吳岳衡組長
聯絡電話:(02)23754573分機201 0952003470
全國首創高噪車輛照相系統
高噪車輛擾寧行為無所遁形
臺北市環保局今(5日)表示,為有效嚇阻改裝之重機、超跑與機車等製造高分貝噪音干擾市民安寧,該局已研發完成「高噪車輛照相系統」,以科技方式提升告發採證效能,將運用於執行路邊噪音車輛定點查報,高噪音車輛只要行駛過偵測地點,產生的音量達84分貝將自動拍照紀錄,後續則由環保局通知該車輛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若經檢測不合格或逾期不到檢,將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裁罰新臺幣1,800~3,6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若經3次通知仍未到檢者,將移請監理機關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責令車主進行臨時檢驗。
環保局表示,改裝之重機、超跑與機車等引擎聲震耳欲聾,深夜在住家旁呼嘯而過,讓人聽了快抓狂,加上車輛高速行駛致採證不易,引發社會不良觀感。依該局統計,近年來民眾通報噪音車輛案件103年6,604件,104年7,103件,105年1至11月底也有4,932件,已成為主要民怨之一。環保局雖針對高噪音車輛已有執行路邊攔檢及定點查報,但由於路邊攔檢作業,受限於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規範,以及量測時可能因催動車輛油門影響附近居民,故一般道路不易覓得適當地點。定點查報部分,現行以人工作業方式執行時,則因夜間光源不足或車速過快等問題,較難成功拍攝清晰照片,易有漏網之魚。另外,噪音屬於感覺性公害,不易認定是否有妨害安寧之情形。
為能以更科學並客觀的方式認定車輛確有妨害安寧行為及克服現有作業方式缺點,環保局研發「高噪車輛照相系統」,整套系統主要包含噪音計、可換鏡頭數位相機、紅外線光遮斷器及系統本身,透過該系統,只要有車輛經過偵測地點且產生的音量經噪音計量測超出系統所設定的分貝值時,一但該車行駛通過前方紅外線光遮斷器所發出的紅外線,系統即會自動拍照及同步紀錄車輛所產生之分貝數,以科學量測作為認定擾民之依據,強化執法公信力及提升採證效能。環保局表示,這套統系統未來將使用於民眾常陳情路段(見附表),以及不符合檢驗規範的地點,提升市民居住生活品質。
環保局表示,除將利用「高噪車輛拍照系統」執行定點查報外,亦會持續和警察及監理機關共同執行路邊攔檢勤務,期能以雙管齊下方式,有效遏阻改裝之重機及超跑的惱人噪音。環保局呼籲民眾若有發現噪音車輛亦可記錄下車號、發現地點、發現時間、妨害安寧事實或違規證據資料,至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_news.asp)檢舉,環保局將辦理通知到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