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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違規行為民眾於收受舉發通知書後,若未收到裁處書或裁處書未領遭郵局退回時,應如何處理?

    一般現場違規之舉發案件,經舉發單位資料查對整理後,舉發通知書始送交裁處單位進行裁處作業,裁處案件經建檔製作裁處書及列印後,裁處書以大宗郵件交郵局以雙掛號郵寄,若郵寄時遭退回或未完成合法送達,將以戶籍地址再次寄送裁處書。

    若民眾於2至5個月仍未收到裁處書,可直接電洽大隊詢問 (電話:02-25923600轉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