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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罐回收時之液體或氣體之處理方式

一、持有盛裝氣體之高壓瓶罐處理(如髮膠、造型噴霧、芳香劑、瓦斯罐、殺蟲器等):因含有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遇高溫或壓縮易引爆,回收前應至空曠處將內容物排出或排出至可吸附材質。瓦斯桶則請民眾循逆向回收管道回收,交付原購買店家進行回收再利用。

二、持有盛裝液體之瓶罐處理(如寶特瓶、鐵鋁罐、玻璃瓶罐、塑膠容器瓶罐等):請於回收前先倒空容器內之殘餘物並清洗、壓扁(玻璃容器清洗即可)後送交本市資源回收車回收。

三、裝有環境衛生用藥成分瓶罐之處理:請盡量使用完畢,並建議以清水反覆沖洗三次,勿殘餘環境衛生用藥等有害物質於容器內,可於每周一、二、四、五、六將使用完畢並沖洗後之廢容器交付本市資源回收車回收(須與其他回收物分開裝袋)。